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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市天气_舒城2022春节天气变化

2022年六安市舒城县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通告

更新于2022年7月5日

舒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于2022年7月4日发布

一、采样时间

2022年7月5日至7月7日

二、采样范围

1.城关镇:凤池苑社区、龙祥社区、东苑社区、古城村、码头社区、飞霞社区、中大社区、舒中村、龙津桥社区、南溪社区、沙埂村、春秋苑社区、鼓楼社区、舒怡社区、新城社区、龙塔社区。

2.开发区:金虎社区及金虎村S351内、丰墩村社区及丰墩村S351内、三沟社区及三沟村S351内、北隅村社区、金墩村社区、三里河社区、新民村安置小区和街道。

3.杭埠镇:杭埠工业园区、杭埠街道。

4.其他乡镇区域

其他乡镇驻地的人员聚集区,具体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检测范围。

三、相关要求

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前期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经验,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科学划片,分时采样,避免聚集。要充分考虑高温天气影响,合理安排采样时间。

待采样人员应检查自己安康码显示是否正常,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儿童请家人在采样前帮助提前打印好“皖事通APP”中的核酸检测预登记二维码。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规范落实。

受大雾天气影响,合肥绕城等高速全线入口封闭

受大雾天气影响,截止到12月30日9时7分安徽省高速路况信息如下:

受雾天影响,封闭管制:

合肥绕城高速:(全线入口封闭)三十头、双墩、岗集、集贤路、蜀山、金寨路、包河大道、肥东、梁园入口。众兴服务区出口。徐州往合肥方向车辆从梁园收费站分流下道。

合宁高速:全椒、大墅服务区往合肥方向出口封闭。

合安高速:(全线入口封闭)方兴大道、严店、舒城、庐江、桐城、怀宁、安庆北、安庆、安庆大桥入口。合肥往安庆方向车辆从方兴大道分流下高速。安庆往合肥方向车辆从桐城出口分流。安庆往合肥方向陈埠服务区出口。

合徐高速:双庙、九梓、永康、蚌埠、蚌埠西、鲍集入口。君王服务区合肥方向出口。徐州往合肥方向车辆从蚌埠收费站分流下道。

蚌合高速:淮南东、长丰南、杨庙、吴山入口。蚌埠往合肥方向车辆从长丰南站分流下道。双向车辆在马店出口分流。

滁新高速:永丰、淮南西、淮南、毛集、阜阳南、颍上、颍上东、颍淮大道、阜南、临泉入口。新蔡往合肥方向的车辆从临泉、颍上东分流下高速。合肥往阜阳方向从淮南下道。

合六叶高速:(全线入口封闭)叶集、大顾店、姚李、六安北、高刘、机场入口。叶集往合肥方向车辆从六安北分流。新桥服务区、西桥服务区、罗集服务区出口。

济广高速:阜阳东、袁寨、南照、周集、马店入口。双向河口服务区出口。

庐铜高速:(全线入口封闭)庐江南、泥河、浮山、横埠、花园入口。双向沙溪服务区出口封闭。

芜合高速:(全线入口封闭)王铁、柘皋、巢湖、含山、芜湖北、雍镇、芜湖主线、湾沚入口。新竹服务区出口。长安互通往无为方向分流。福山服务区出口封闭。双向巢湖服务区出口封闭。

德上高速:涡阳北、涡阳东、凤台北、凤台、寿县、安丰塘、安丰、三觉、枞阳东、池州西入口。永城往淮南方向车辆从涡阳北出口分流。

宁芜高速:马鞍山北、马鞍山南、当涂、太白、峨山路、芜湖南、峨桥、繁昌入口。南京往芜湖方向车辆从马鞍山北出口分流。钟鸣枢纽芜湖往宣城方向匝道封闭。千军服务区出口封闭。双向太白服务区出口封闭。

徐明高速:五河西入口。

芜雁高速:横岗、水阳入口。

铜黄高速:铜陵南、九华山、陵阳入口。黄山往合肥方向车辆从陵阳出口分流。九华山服务区出口封闭。

沪渝高速:大渡口往池州方向入口,太湖往合肥方向入口。车轴寺、殷汇、池州、九华山北、铜陵东、南陵西、南陵东、珩琅山、宣城西、宣城东、十字、广德西、广德、广德东入口。安庆往芜湖方向从九华山出口分流。广德往宣城方向车辆从广德东出口分流。宣城往铜陵方向车辆从珩琅山分流。东至往池州方向车辆从大渡口分流。马衙服务区、牛头山服务区、顺安停车区、天门服务区出口封闭。南陵服务区出入口、寒亭服务区、绿锦服务区出口。

宣城绕城高速:(全线入口封闭)宣城北入口。宣城互通广德往宣城北、宁国方向匝道以及宁国往宣城北方向匝道封闭。

宣桐高速:(全线入口封闭)孙埠、宁国北、宁国、中溪、皖浙千秋关入口封闭。水东服务区、中溪服务区出口封闭。

溧宁高速:皖苏郎溪、郎溪东、杨滩、甲路、胡乐、金沙、绩溪入口。黄山往广德方向从绩溪出口分流。宁国往广德方向从杨滩出口分流。月湾服务区、郎溪服务区出口封闭。

宁宣高速:(全线入口封闭)狸桥入口。南漪湖服务区出口。

沪武高速:林头、含山南、郑蒲港、太白岛、采石矶、皖苏博望入口。马鞍山往无为方向车辆从林头出口分流。太白岛服务区、清溪服务区出口封闭。合肥往溧水方向的车辆从含山南出口分流。

天天高速:和县北、香泉、和县西、无为入口。滁州往马鞍山方向车辆从和县北出口分流。石涧服务区、香泉服务区出口。

巢黄高速:(全线入口封闭)无为东、三山、繁昌北入口。繁昌东枢纽铜陵、芜湖往巢湖方向匝道封闭。

界阜蚌高速:蒙城、利辛东、利辛、利辛西、怀远西入口。蚌埠往河南方向的车辆从光武分流下高速。界首往蚌埠方向的车辆从蒙城出口分流。吕望服务区南区、四方湖服务区南北区出口封闭。

盐洛高速:亳鹿主线、皖苏泗县出口。泗县往泗洪方向入口。宿州往泗洪方向车辆从泗县出口分流。

六武高速:金寨、古碑、丁埠、天堂寨入口封闭。六安往武汉方向车辆在梅山服务区容留,武汉往六安方向车辆在长岭关服务区容留。

受雾天影响,限行管制:

沪渝高速:大渡口往安庆方向入口禁止七座(不含)以上客车、三超车辆、危化品车辆上道。

盐洛高速:渔沟站、泗县西、皖苏泗县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三超车、7座(不含)以上客车上高速。灵璧、泗县站入口禁止大货车上高速。

济广高速:霍山、大别山东入口封闭。皖赣花园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三超车、7座(不含)以上客车上高速。

安东高速:东流、东至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三超车、7座(不含)以上客车上高速。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六安2022舒城县区域核酸检测持续多少天?

2022六安舒城县区域核酸检测时间安排和要求

鉴于当前省内及周边地市疫情形势,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策略,有效排查风险隐患,保持舒城县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形势,根据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35号要求,舒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舒城县划定区域内所有人员3天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一、检测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7月5日

结束时间:2022年7月7日

二、相关要求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规范落实。

待采样人员应检查自己安康码显示是否正常,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儿童请家人在采样前帮助提前打印好“皖事通APP”中的核酸检测预登记二维码。

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前期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经验,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科学划片,分时采样,避免聚集。要充分考虑高温天气影响,合理安排采样时间。

安徽舒城近4天的天气预报……求求

日期 天气现象 气温 风向 风力

13日星期二 白天 多云 高温 11℃ 北风 微风

夜间 多云 低温 -1℃ 北风 3-4级

14日星期三 白天 多云 高温 9℃ 北风 3-4级

夜间 阴 低温 -2℃ 东北风 3-4级

15日星期四 白天 阴 高温 7℃ 北风 微风

夜间 阴 低温 0℃ 北风 微风

未来4-7天天气预报(2011-12-12 18:00发布) 仅供参考16日星期五 白天 多云 高温 5℃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多云 低温 -1℃ 无持续风向 微风

17日星期六 白天 多云 高温 6℃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多云 低温 0℃ 无持续风向 微风

18日星期日 白天 阴 高温 4℃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小雨 低温 1℃ 无持续风向 微风

19日星期一 白天 多云 高温 3℃ 无持续风向 微风

舒城烟花禁放区域

《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业经十八届县政府第 1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22年11月2日正式发布

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外环线路形成的闭合区域并向外延伸至沿线相关行政村,具体如下(附示意图):

县经济开发区,城关镇杭埠河以北区域,柏林乡大墩村、付墩村、祝井村、石岗村、兴和村、宋圩村,桃溪镇王泊村、苍墩村、曙光村,干汊河镇顺河村、新陶村。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电子礼炮、电子烟花、电子鞭炮等烟花爆竹替代物品。

禁放区域以外,有关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烟花爆 竹禁放工作的宣传发动,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本县下列地点全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等;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体育馆、文化馆、影剧院等;

(四)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轨道交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五)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范围内;

(六)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区;

(七)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养老机构、社会救助站点、商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重要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景区、山林、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殡仪馆、经营性墓地、公益性墓地、陵园等场所;

(十一)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设置禁止燃放警示标识,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第四条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工作。

第五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原经核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有序退出经营。

第六条 县人民政府成立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干汊河镇人民政府、柏林乡人民政府、桃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禁止燃 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宣传教育、信息上报、配合执法等工作,及时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八条 公安机关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管部门,负责燃放 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宣传、教育、民政、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执法、文旅体、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气象等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能,共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是本单 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管理工作,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带头执行本规定。

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发现和劝阻违法燃放行为,并可以组织 管理或者服务区域的居民、村民以及机关单位制定禁止燃放烟花 爆竹管理公约。

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或者责任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向公安机关举报。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和监管。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查处,并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予以三百元的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禁放区域内使用电子礼炮、电子烟花、电子鞭炮等烟花爆 竹替代物品,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 单位对服务区域或者责任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后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落实燃放烟花爆竹行政管理主体责任的;

(二)对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三)未设置禁止燃放警示标识的;

(四)对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不及时处理的;

(五)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依照本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在政府或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企业的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第十八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纳入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创建各级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本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舒政〔2019〕45 号)同时废止。

2022舒城县区域核酸检测时间舒城县医院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8月舒城县区域核酸检测采样时间

一、采样时间

第一轮:8月23日至8月25日;

第二轮:8月29日至8月31日。

具体核酸采样点位和时段以各乡镇、开发区公布为准。

二、相关要求

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前期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经验,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科学划片,分时采样,避免聚集。要充分考虑高温天气影响,合理安排采样时间。

待采样人员应检查自己安康码显示是否正常,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儿童采样前请家人帮助提前打印好“皖事通APP”中的核酸检测预登记二维码。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规范落实,并全部纳入此两轮核酸检测范围。特别是在校师生,要确保不漏一人,应检尽检。

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正在落实健康监测管控人员不参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划定区域内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核酸检测,将进行安康码弹窗提示。